連日來
阿瓦提縣各駐村(社區)工作隊
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宣教活動
以案釋法讓民法典走進群眾心里
化解矛盾糾紛促進鄰里和諧
護航美好生活
案例一:牲畜交易被騙,能退回嗎?
今年3月,阿瓦提縣多浪鄉喀拉塔勒村村民達某以2.5萬元的價格從哈某處購買了一頭孕牛。兩個月后,達某見母牛沒有懷孕跡象,便請獸醫檢查,檢查后發現該母牛并未懷孕。達某隨即找到哈某理論,想把母牛退回,哈某以“已售出的牛概不退換”為由,拒絕了達某。
兩人爭執不下,于是找到工作隊尋求幫助。自治區民政廳駐村工作隊發現雙方對母牛是否“懷孕”各執一詞,便聯系縣農業農村局畜牧技術人員對母牛重新檢查,確認這頭母牛沒有懷孕。在事實面前,哈某承認自己著急用錢欺騙了達某。工作隊結合民法典相關規定依法調解,哈某向達某道歉并退還了2.5萬元,同時支付母牛買賣期間的飼料費、診斷費等2000元作為補償,達某將母牛退還,兩人握手言和。
法典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案例二:狗未栓繩咬人,誰負責?
阿瓦提縣塔木托格拉克鎮玉斯屯克塔木托格拉克村村民麥某在家養了一條大黃狗,未拴狗繩。今年4月初,8歲的吐某路過麥某家門口,看見大黃狗趴在門邊,邊走邊拿小石子逗狗,大黃狗朝吐某狂吠并將其撲倒在地,吐某小腿被咬傷。鄰居阿某在家門口洗衣服,目睹了全程,趕走狗后隨即送吐某就醫。之后,吐某的母親向麥某索要醫療費、精神損失費等3000元作為補償,麥某以吐某逗狗“自食惡果”為由,拒不賠償。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阿克蘇分院駐村工作隊了解事情原委后,立即走訪了解情況,在證實麥某狗未栓繩、吐某存在有意逗狗行為后,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耐心細致調解。雙方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協商一致由麥某支付吐某1500元作為補償,兩家冰釋前嫌。
法典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條規定: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減輕責任。
案例三:鄰居噪音擾民,怎么辦?
阿瓦提縣烏魯卻勒鎮紅星社區刀郎小區新搬來的租客穆某,每晚在家都會發出較大噪音,影響左鄰右舍休息,熱某住在樓下影響最大。熱某多次上門協商無果,便找到工作隊尋求幫助。
新疆阿克蘇水務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駐社區工作隊員了解情況后,與熱某一起聯系業主委員會,將錄制的噪音音頻交至業主委員會。工作隊與業主委員會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進行調解,穆某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向熱某道歉,并表示不會再發生此類情況。業主委員會委托物業公司在社區張貼“關于避免噪音擾民的溫馨提示”,呼吁大家共建舒適、文明、和諧、幸福小區,構建和諧鄰里關系。
法典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阿克蘇地區“訪惠聚”辦公室 徐秀芳、姜潁舒、李雅倪 供稿)